1,依法成立。包括其設立的宗旨和目的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組織機構、設立方式和業務範圍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設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2.有必要的財產或資金。獨立財產是指法人的財產和資金與法人的規模相稱。特別法或特別法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和場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八條,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法人設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有關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