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起人可以是壹人。具體為:個人出資並擔任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的,可以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登記;兩人以上合夥組織的,可以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由兩人以上舉辦並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八條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法人設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有關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