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法定代表人協議是指公司的實際出資人或經營者與名義法定代表人之間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這種協議主要有兩個內容。壹種是規定名義法定代表人不享有公司實際經營權力,必須按照實際出資人或經營者的指令行事;第二,名義法定代表人擅自行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