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篡改國家刑法的行為,壹般涉嫌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是指非法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