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法律只能實現形式上的平等,而不能實現實質上的平等。片面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在用形式上的平等掩蓋實質上的不平等。實質上的不平等是由社會財富分配形成的,是由私有制產生的,是由立法決定的。要打破實質上的不平等,實現實質上的平等,必須從私有制的根源入手,通過逐步遏制私有制直至徹底消滅,逐步遏制實質上的不平等,直至徹底實現實質上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