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是人們實施的行為,能夠產生法律效力,並產生壹定的法律效果。
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客觀事實,是不以當事人的意誌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或消滅。
法律事實是法律規範規定的客觀情況或現象,它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化和消滅。
——參見張文顯主編的《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