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點名的,要寫清楚自己的姓名、性別、聯系方式、住址、工作單位等線索,以便相關部門聯系。不點名的,要寫清楚有關部門通過調查可以聯系的單位和人員。因為情況需要核實,沒有核實對象就沒有辦法得到調查結果。
3.明確妳要反映的情況和訴求,什麽時候,什麽地方,什麽人,什麽事,什麽後果,什麽影響。
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要壹起寫,違反了什麽,按照XX的規定應該怎麽處理。但現在是什麽呢?
4.查閱法律和相關規定,看妳的訴求是否超過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受理期限。
5.最後,把妳的訴求寫清楚,就是妳希望(要求)什麽部門、什麽單位來處理這件事。整個內容要真實客觀,講事實,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