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性:
按以下格式:收條:借條:_ _ _;身份證號:_ _;貸款人:_ _;身份證號:_ _;年月日向貸款人借款人民幣(大寫)元(還款方式:現金/銀行轉賬),小寫:利息* * * _ _元;期限為_ _ _個月,已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償還本息;收款人:_ _;日期:_ _ _ _ _ _ _。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75條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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