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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火災的責任

法律分析:承擔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因行為人過錯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並危及公眾安全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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