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訴訟請求的法律規定有《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訴訟請求權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者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即壹方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請求實體權利。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壹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第五十三條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五十四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