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如果妳送人的產品不是食品,也不是非專營產品,我覺得可以認定為銷售,但不會處罰。但是根據這條法律,妳是在贈送特許商品。這些食品不在妳批準的經營範圍內,所以根據這些法律法規,是違法的,會受到處罰。
建議:積極配合,立即改正,爭取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