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定撤銷受贈人侵害或損害贈與人權益,即不當行為或不作為可以撤銷。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3.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