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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故意不簽宅基地怎麽辦?

本案按照地籍測量規程(2012)辦理。該規定的相關內容為:勘探者、本宗地的需求者和相鄰宗地的需求者應同時到場勘界,並在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或土地權屬爭議原因書上簽字蓋章確認。默認默認指界:1)壹方不在的,根據土地權屬來源數據和另壹方所指界,確定其土地界線。2)雙方都不在的,由調查人員根據土地權屬來源資料、實際使用狀況和當地習慣確定土地界線。3)將現場調查結果和《缺席界定通知書》(見附錄G)送達缺席者。默認缺席者如對調查結果有異議,須在收到調查結果之日起15天內重新申請劃界,並負責重新劃界的壹切費用。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公告15日後,上述1)和2)所界定的界限自動生效。勘界後,需求方未在地籍調查表和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上簽字蓋章的,參照違約勘界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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