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方和受讓方存在以下法律風險:1、轉讓方的法律風險:表見轉讓風險;債務人和受讓人之間惡意串通的風險。2.受讓方的法律風險:受讓方的債權難以實現。比如,受讓人已經接受了債權憑證和生效判決項下的債權,但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無法實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其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其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三)依法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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