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8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
第壹百壹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120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121條
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設法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的人有權要求受益人償還由此產生的必要費用。
第122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依據而獲得不當利益,遭受損失的人有權要求其返還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