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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融資性擔保機構變更名稱需要監管部門批準嗎?

(1)名稱變更。(2)改變組織形式。(三)變更註冊資本。(四)變更公司住所。(五)調整業務範圍。(六)變更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七)變更持股5%以上的股東。(八)分立或者合並。(九)修改公司章程。(十)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變更。融資性擔保公司變更涉及公司登記事項的,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摘自《融資擔保法律法規匯編》增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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