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第八十六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相關的從債務,但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