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壹案,依法裁定核準張扣扣死刑。
陜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並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對張扣扣的刑事裁定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令,於7月19日上午對張扣扣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應當依法派員實地監督。死刑執行前,漢中中院依法安排張扣扣會見其近親屬。
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持刀,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死亡。
2018 2月17,張扣扣投案自首。
2019 1.8,漢中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張扣扣死刑。
4月19,11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張扣扣上訴,維持壹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19年7月,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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