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嫖娼,指兩人或兩人以上,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的性關系。也就是非法的性交易,建立在金錢交易基礎上的性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