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亞洲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水、電、通訊設施優先保證供應,水、電、通訊費按企業統壹標準收取。
(3)前來投資購買自住住房的外商和國內商人,可視為享受經濟住房同等待遇的直屬單位幹部職工,可優先供應經濟住房。根據他們的投資額,他們可以免費照顧他們的壹些親戚搬進城市或集鎮。屬於農業戶口的,可以辦理農村轉城鎮手續,優先解決子女入園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