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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太陽的規定

法律主觀性:

建築的采光應保證冬季至日中午全窗日照時間不少於壹小時,或全天有效日照時間不少於兩小時。日照時間的測定應在冬季至日上實地測量或委托有關部門進行計算和鑒定。被遮擋建築的窗戶底邊距地面應大於壹米,其面積大於規定標準(室內面積的七分之壹)的,按規定標準計算。盡量做好溝通協商。訴訟是律師維權的最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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