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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和考察有什麽區別?

法律主觀性:

偵查是指偵查機關為了查清案件,收集犯罪證據材料,確認、逮捕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依法采取的壹系列特殊偵查手段和強制措施。偵查是壹項具有特定活動和目的要求的訴訟活動,對後續的起訴和審判具有重大意義和影響,已經成為刑事訴訟過程中的重要內容和基礎環節。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六條: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於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初步審查,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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