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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證明書的鑒定意見復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的,但是需要蓋章。醫療機構印章復印件有效。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的病歷、檢查報告、診斷證明均為復印件,原件保存在醫療機構,但復印件須經醫療機構蓋章後方為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醫師未經本人檢查、調查,在診斷、治療、流行病學證明或者出生、死亡等相關證明上簽字的;或者隱匿、偽造、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相關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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