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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爭議的法律途徑

相同的壹點是,都是訴訟,由法院審理和判決。

不同的是:

民事訴訟是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和爭議,基於公平原則,不具有懲罰性,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行政訴訟是處理公民、法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糾紛,即“民告官”。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被告行政機關承擔主要舉證責任。

刑事訴訟的目的是懲罰犯罪,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利益。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偵查,偵查取得的證據是涉嫌犯罪的證據。被告有權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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