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自然人的肖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照片,構成侵犯其肖像權。
整形醫院工作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將自己的畫像發到朋友圈,完成工作任務。如果整形醫院的工作人員侵犯了當事人的權利,醫院應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當事人有權要求整形醫院停止使用其肖像,公開道歉,或者要求藝星整形賠償壹定的精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