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應寫清楚。
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借款期限;償還貸款本息的時間和支付方式。
3.款項盡量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並可在借條中註明對方賬號和轉賬日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67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