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借據應包含以下內容,並符合法定生效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明確借條的性質,聲明自己是借條而不是欠條。
2.記下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3、借款合同的內容應是書面的,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67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