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證據三要素指的是:關聯性、合法性、真實性。證據是證明事實的材料,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壹切訴訟活動實際上都是圍繞著證據的收集和運用而展開的。證據是法官在司法判決中認定過去事實存在的重要依據。任何案件的審理,都需要通過證據和證據鏈,再現和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上一篇:如何維權(強奸未遂)?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如何申請?下一篇:CSIC 713研究所碩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