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發布法律文件
發布法律文件
無法做出判決。只能出具調解書。
最高法院關於調解工作的規定
第十八條當事人通過和解或者調解達成協議,請求人民法院根據和解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一篇:
莆田公交學生卡怎麽辦理?
下一篇:
中國古代農業的基本特征是什麽?
相关文章
考博二考如何進行?
現代法的起源是不是古羅馬法,而不是中國古代法,這是真的嗎?為什麽?
在胡楊木撿枯枝是違法的嗎?
江蘇中城法務怎麽樣?
喝酒後怎麽看待老師上課?
廣西電網筆試百分比
影響現代西方法制建設進程的因素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