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遵循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證券發行是指證券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在證券發行市場上以同等條件向投資者出售證券的行為。證券發行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未經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三條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應當遵循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
上一篇:如何理解正義這個詞的方方面面?下一篇:中國城市規劃中軸線的出現可以追溯到什麽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