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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東新區法律援助與鄭州法院的區別

性質、責任等的不同。

1.性質區別:鄭東新區法律援助是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目的是為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鄭州法院是國家的司法機關,負責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2.職責區別:鄭東新區法律援助的主要職責是組織律師為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包括法律咨詢和訴訟。鄭州法院的職責是審理各種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法院負責依法公正審理案件,作出判決和裁定,確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權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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