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利息支出是不可控支出。債務是債權人向債務人提供資金以換取利息,債務人承諾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償還這些資金。個人債務利息是指債權人向債務人提供資金,債務人承諾在未來某壹天償還資金及約定利息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3條
被執行人不按照判決、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不按照判決、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上一篇:在司法所簽的調解協議反悔會怎麽樣?下一篇:鄭東新區法律援助與鄭州法院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