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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亡的人該負什麽責任?

法律主觀性:

車禍致人死亡的責任:交通事故造成壹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性: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壹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造成3人以上死亡,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支付30萬元以上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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