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收銀員錢少了要自己掏錢嗎?

收銀員錢少了要自己掏錢嗎?

法律分析:視領導而定,不交或者全交都可以,法律上沒有類似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七條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人員、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會計工作基本規範》還規定,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崗位。

  • 上一篇:面試筆錄和視頻要不要通知我?
  • 下一篇:存折沒有密碼。我必須親自取錢嗎?怎麽撤?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