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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的法律性質

法律分析:政府通知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通告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向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的知情公文。它所公布的事項都與國內外關註的重大問題有關,內容莊重嚴肅,體現了國家及其權力機關的威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三十八條可以張貼在法院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也可以刊登在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上。發布公告的日期為最後壹次張貼或者公布的日期。對公告送達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照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人民法院在受送達人住所張貼公告,應當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張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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