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至第十壹條的規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規定了行政處罰,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範圍內作出規定。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客觀性:
《行政處罰法》第十壹條規定,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規定行政處罰的,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範圍內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