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知識產權法課程名稱可改為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強調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管理,更貼近知識產權的實際應用場景。
2.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知識產權法課程名稱可改為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突出知識產權領域的法律實務,旨在培養學生在實際工作中獨立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3.知識產權管理與創新:知識產權法課程的跨學科標題可改為知識產權管理與創新,重點關註知識產權與企業創新的關系,培養學生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創新戰略的分析研究能力。綜上所述,知識產權法的跨學科題目也可以改為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知識產權管理與創新等。具體改什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以上內容中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