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知識產權的權利沖突壹般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同種權利之間的沖突,即同壹客體根據單壹的知識產權法由多個主體享有的現象,如專利權與專利權、商標權與商標權、著作權與著作權之間的沖突。(2)不同權利之間的沖突。即同壹知識產權客體受不同知識產權法調整和保護的多個權利之間的沖突。(3)國內知識產權與國外知識產權的沖突。由於國內法產生的知識產權與國際法產生的知識產權在程序、內容、標準等方面不壹致,國內知識產權可能與國外知識產權發生沖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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