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執法部門封存程序

執法部門封存程序

法律解析:印章是用於暫時停止特定生產經營場所和物品的使用,為調查取證、保全證據或者防止進壹步危害而禁止出售、轉移、損毀或者隱匿物品的文件。印章上應註明日期和期限,並加蓋公章。密封件的規格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法律依據:《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規範》第二十四條是用於暫時停止特定生產經營場所和物品的使用,禁止出售、轉移、損毀、隱匿用於調查取證、證據保全或者防止進壹步危害的物品的文書。印章上應註明日期和期限,並加蓋公章。密封件的規格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 上一篇:長江大學有哪些科研機構?
  • 下一篇:七歲以下初中政治知識產權在哪壹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