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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會不執行怎麽辦?

法律分析:可以向檢察院投訴,要求檢察院進行執行監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民事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第五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行為,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應當提交監督申請書、身份證明、相關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提交證據材料的,應當附具證據清單。

第十條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在民事執行活動中可能有失職行為的,可以書面向人民法院調取相關資料,人民法院應當說明案件執行情況及理由,並在十五日內書面回復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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