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被執行人可以向原承辦法院提出申訴,申請撤銷原裁定,再審。投訴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並提供證據證明執行時限已過或執行程序存在問題。
2.其次,被執行人可以向執行法院或者執行主管部門的上壹級法院申請復議。申請復議需要提供詳細的理由和證據,證明執行時效或者執行程序存在缺陷。
3.然後,被執行人可以向高等法院提出抗訴,要求重審執行時效或執行程序。抗訴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出,並提供充分的證據和理由。
4.最後,如果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可以咨詢尋求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提供法律咨詢和代理服務,幫助被執行人提出異議,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