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移登記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對執行程序中涉及的產權轉移進行審查確認後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律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作為產權轉移的確認和登記,產權轉移登記的執行裁定可以作為產權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