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裁定中止執行(文號)2。事實和理由:某年某月在妳院不在場的情況下作出(文號)判決,申請人對此深感憤慨。對生效判決提出異議的理由如下:1,2。綜上,申請人認為原。致市人民法院申請人: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執行期間,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中止執行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