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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責任人是什麽?

法律分析:第壹責任人是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壹把手),直接責任人是直接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部門或人員。

承擔責任時,直接責任人是第壹責任人的“擋箭牌”,先處理直接責任人,再處理第壹責任人。往往兩者之間還有分管領導的責任(壹般是分管副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是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壹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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