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9條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需要受本法第1093條第3項、第1094條第3項、第102條規定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壹千零九十八條第壹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