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應當以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加強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普及防治知識,加強個人防護,開展群防群控工作;
2、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組織體系和責任制度。公司設立總經理為第壹責任人。質量、安全和工會負責監督管理。項目部的部門負責人、部門經理、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3、職業病防治工作費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費中列支;
4.項目建設中,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從業人員參與、社會監督的機制,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