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受法律保護,只能算是事實婚姻或同居關系。沒有登記結婚的,不屬於夫妻關系,只屬於同居關系。男女雙方依法重新登記結婚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符合法律規定的結婚實質條件時起計算。事實重婚:指前次婚姻未解除,妳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雖未登記結婚,也已構成重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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