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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使用別人的logo圖案是否侵權?

法律分析:更改他人標識不壹定是侵權行為,但如果兩個標識的相似程度足以混淆群眾,且行為人還利用修改後的標識進行產品宣傳,進行商業牟利,則侵犯了原標識所有人的權利,要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但如果行為人只是合理使用,比如只是為了觀賞和學習,而沒有在相關互聯網平臺上發布,也沒有用於商業目的,則不侵犯標識所有人的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引起糾紛的,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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