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修改刑法和民法的權力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形式制定行政法的權力也屬於全國人大。國務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規,省人大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省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這就是法律法規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