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初二政治與法律

初二政治與法律

公民身份:是指壹國公民在法律上具有的壹種能力或資格,是國家規定的其在國家和社會中的地位的法律表現。

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最重要的權利和義務,又稱憲法權利和義務。

“人權”和“民權”都是外來詞,在外語中用不同的詞表達:英文human right,civil rights;法國人權,公民權利;西班牙的人權,文明;德語Menschenrecht,Bügerrecht。慈海對這兩個字的定義是:人權是“人應當平等享有的權利”。公民權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政治、經濟和文化權利。”

  • 上一篇:知假買假公安局立案了嗎?
  • 下一篇:為什麽中國古代沒有律師制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